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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07-11-19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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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2006-11-16公布 2006-12-20实施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目 录
1 总则………………………………………………………………………………………(1)
2 工作机构…………………………………………………………………………………(2)
3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2)
4 许可程序…………………………………………………………………………………(3)
41 申请和受理……………………………………………………………………………(3)
42 企业实地核查…………………………………………………………………………(3)
43 产品抽样与检验………………………………………………………………………(4)
44 审定和发证……………………………………………………………………………(4)
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5)
5 审查要求…………………………………………………………………………………(5)
51 企业生产泵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5)
52 企业生产泵产品必备的检测设备……………………………………………………(8)
53 泵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8)
54 泵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8)
6 证书和标志 ……………………………………………………………………………(15)
61 证书……………………………………………………………………………………(15)
62 标志……………………………………………………………………………………(16)
7 委托加工备案程序 ……………………………………………………………………(17)
8 收费 ……………………………………………………………………………………(17)
9 工作人员守则 …………………………………………………………………………(18)
10 附则……………………………………………………………………………………(18)
附件1 泵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机构名单及检测能力一览表 ……………………(19)
附件2 泵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23)
泵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 总则
11为了做好泵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泵产品的,适用本实施细则。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泵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泵产品。
13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种型式的潜水电泵、微型电泵、耐腐蚀泵、高温泵和高压泵。具体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泵产品范围及产品单元见表1所示
表1 泵产品产品单元
序号 产品单元名称 产品系列、功率或井径范围 说 明
1 小型潜水电泵 QY系列、QS系列、Q系列、QX系列、QD系列、QDX系列等
≤3kW、>3kW~11 kW、>11 kW 一、本表只列出各申请单元最有代表性的产品名称和系列型号,由其衍生变化的各种同类型产品,如产品名称和系列型号表示方法与此表中不同,应根据产品用途、结构和执行标准等情况对照表中最接近的系列申请发证。
二、本表序号6~12属于耐腐蚀泵、高温泵和高压泵。耐腐蚀泵是指输送具有腐蚀性、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特殊介质的泵产品;高温泵是指工作温度t≥105℃的泵产品;高压泵是指工作压力P>64MPa的泵产品。凡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之一要求的回转动力泵产品均属于发证产品范围。
2 潜水螺杆电泵 QG系列、QGD系列等
≤3kW、>3kW
3 污水污物潜水电泵 WQD系列、WQ系列、QW系列、QZ系列、QH系列等
≤55kW、>55~22 kW、>22 kW
4 井用潜水电泵 QJ系列、QJR系列、QJD系列等
≤175mm井径、>175~250mm井径、>250mm井径
5 微型电泵 WB系列、WBZ系列、WBX系列等
≤15kW
6 化工离心泵 IH系列、CZ系列、XL系列、IJ系列、AF系列等
≤15kW、>15~30 kW、>30kW
7 塑料离心泵 FS系列、FSF系列、FY系列、SZ系列等
≤15kW、>15~30 kW、>30kW
8 磁力离心泵 CQ系列、MCN系列、CZB系列等
≤15kW、>15~30 kW、>30kW
9 屏蔽离心泵 P系列、CPW系列、CN系列等
≤15kW、>15kW
10 石油化工离心泵 AY系列、ZA系列、ZE系列、SJA系列、DSJH系列等
≤30kW、>30~75 kW、>75kW
11 热水离心泵 IR系列、R系列、GDR系列、PRW系列等
≤15kW、>15~30 kW、>30kW
12 多级离心泵 D系列、DG系列、DF系列、LG系列等
≤75kW、>75~250kW、>250kW
2 工作机构
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泵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内设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泵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是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办事机构。
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机械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质量工作部,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组织起草泵产品实施细则;跟踪泵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泵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泵产品实施细则的宣贯;组织对泵产品申请企业的实地核查;审查、汇总申请泵产品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机械产品审查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邮政编码100823
电 话010-68527524、68594987、68594718、68594988
传 真010-68527524
电子信箱zlgzb@126com cmif-zhl@meinetcn
联 系 人张京京 杨洁华 李燕霞 李建林
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泵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和管理工作。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泵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泵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24 泵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机构名单及检测能力一览表见附件1。
3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31 有营业执照;
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
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新申请企业应有符合标准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企业实地核查前向审查组提供)。
4 许可程序
41 申请和受理
411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41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产品品种、规格型号”一栏填写产品系列和功率或井径范围;
411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三份(以上材料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及审查中心各一份);
4113 全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
412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413 辽宁、山东、河北、浙江、江苏五省泵企业由本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组织审查。其他地方省局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审查部。
414 根据国务院国发[2005]40号文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的要求中,第三类淘汰类落后产品B型、BA型单级单吸悬臂式离心泵系列和F型单级单吸耐腐蚀泵系列均属产业政策管理的产品,凡不符合产品政策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415 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生产许可受理决定之日起,企业可以试生产申请取证产品。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承担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依据本实施细则规定批批检验合格,并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对国家质检总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企业从即日起不得继续试生产该产品。
42 企业实地核查
421 辽宁、山东、河北、浙江、江苏五省由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组织审查组,实地核查程序也应按照下述相应的条款执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审查部组织审查组。
422 应当指派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审查组应制定核查计划,提前5日通知企业。由审查部组织审查组时,还应将核查计划抄送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
423 审查组应当按照《泵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53)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记录。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424 审查组在实地核查结束前向企业报告核查情况,并核实企业名称、住所及生产场地;如能当场确定核查结论的,审查组应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核查结论(核查记录和核查报告),同时留存企业备案(复印件),并向企业说明该企业审查全部合格(包括抽样检验)后,企业所取证书的内容(包括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申请单元名称,产品系列、功率或井径等参数范围);不能当场确定核查结论的,实地核查组织单位(审查部或五省许可办)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核查结论。
425 实地核查组织单位(审查部或五省许可办)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和抽封样品,审查部组织的审查组并将核查结论同时告知省级许可证办公室。
426 对于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已受理的企业,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无正当理由拒绝实地核查的应当按企业审查不合格处理。
427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组织审查部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28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产品抽样检验,企业审查工作终止。
43 产品抽样与检验
431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根据《泵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规则》(见54)抽封样品,并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由企业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并填写《泵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
432 经实地核查合格,应当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对于特大功率(指功率1000kW)或特殊类型(单机吨位3吨)的产品需进行现场检验的,企业向审查部提交现场检验申请,申请中注明所检产品的参数、类型、进行现场检验所具备的检验设备和企业的联系方式,并签署审查组长情况属实的书面意见,经审查部书面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433 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30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一式三份(企业、审查部和审查中心各一份)。产品检验时间不计入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
434 对于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已受理的企业,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产品抽样和检验工作,如无正当理由拒绝产品抽样和检验的应当按企业审查不合格处理。
435 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组织审查部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4 审定与发证
441 审查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含五省局审查)提交的申请书、营业执照、核查记录、核查报告、产品检验报告、抽样单和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系列产品可提供一份典型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等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并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40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442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0日内完成上报材料的审查,并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443 国家质检总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符合发证条件的,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内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44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将获证企业名单以网络()、报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
451 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
452 各所属单位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以与集团公司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
453 其他经济联合体及所属单位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参照集团公司办证程序执行。
5 审查要求
51 企业生产泵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见表2。
表2 泵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
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标准编号 产品标准名称
1 小型潜水电泵 GB103958-200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安全技术要求 第8部分 排灌泵和泵机组
GB10396-200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
JB/T8092-2006 小型潜水电泵
GB/T12785-2002 潜水电泵试验方法
GB99691-199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2 潜水螺杆电泵 GB103958-200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安全技术要求 第8部分 排灌泵和泵机组
GB10396-200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
JB/T8645-1997 潜水螺杆泵
GB/T12785-2002 潜水电泵试验方法
JB/8091-1998 螺杆泵试验方法
GB99691-199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3 污水污物潜水电泵 GB103958-200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安全技术要求 第8部分 排灌泵和泵机组
GB10396-200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
JB/T5118-2001 污水污物潜水电泵
JB/T8857-2000 离心式潜污泵
CJ/T3038-1995 潜水排污泵
GB/T12785-2002 潜水电泵试验方法
GB99691-199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4 井用潜水电泵 GB103958-200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安全技术要求 第8部分 排灌泵和泵机组
GB10396-200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
GB/T2816-2002 井用潜水泵
GB/T2818-2002 井用潜水异步电动机
GB/T12785-2002 潜水电泵试验方法
GB99691-199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5 微型电泵 GB103958-200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安全技术要求 第8部分 排灌泵和泵机组
GB10396-200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
JB/T98041-1999 微型泵型式与基本参数
JB/T98042-1999 微型泵技术条件
JB/T5415-2000 微型离心泵
JB/T4376-2002 水泵用小功率异步电动机 技术条件
GB/T3216-2005 回转动力泵 水力性能验收试验1级和2级
GB/T1032-2005 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
GB/T9651-1988 单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
GB99691-199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47061-199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470666-200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泵的特殊要求
6 化工离心泵 GB/T5656-1994 离心泵技术条件(Ⅱ类)
GB/T5662-1985 轴向吸入离心泵标记性能和尺寸
GB/T13007-1991 离心泵效率
GB/T13006-1991 离心泵、混流泵和轴流泵 汽蚀余量
GB/T3216-2005 回转动力泵 水力性能验收试验1级和2级
JB/T8097-1999 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
JB/T8098-1999 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
7 塑料离心泵 GB/T5656-1994 离心泵技术条件(Ⅱ类)
JB/T8688-1998 塑料离心泵
GB/T13007-1991 离心泵效率
GB/T13006-1991 离心泵、混流泵和轴流泵 汽蚀余量
GB/T3216-2005 回转动力泵 水力性能验收试验1级和2级
JB/T8097-1999 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
JB/T8098-1999 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
8 磁力离心泵 GB/T5656-1994 离心泵技术条件(Ⅱ类)
GB/T3215-1982 炼厂、化工及石油化工流程用离心泵通用技术条件
GB/T13007-1991 离心泵效率
GB/T13006-1991 离心泵、混流泵和轴流泵 汽蚀余量
GB/T3216-2005 回转动力泵 水力性能验收试验1级和2级
GB99691-199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JB/T8097-1999 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
JB/T8098-1999 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
9 屏蔽离心泵 GB/T5656-1994 离心泵技术条件(Ⅱ类)
GB/T3215-1982 炼厂、化工及石油化工流程用离心泵通用技术条件
GB/T13007-1991 离心泵效率
GB/T13006-1991 离心泵、混流泵和轴流泵 汽蚀余量
GB/T1032-1985 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
GB/T3216-2005 回转动力泵 水力性能验收试验1级和2级
JB/T8097-1999 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
JB/T8098-1999 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
10 石油化工离心泵 GB/T3215-1982 炼厂、化工及石油化工流程用离心泵通用技术条件
GB/T13007-1991 离心泵效率
GB/T13006-1991 离心泵、混流泵和轴流泵 汽蚀余量
GB/T3216-2005 回转动力泵 水力性能验收试验1级和2级
JB/T8097-1999 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
JB/T8098-1999 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
11 热水离心泵 GB/T5656-1994 离心泵技术条件(Ⅱ类)
GB/T5662-1985 轴向吸入离心泵标记性能和尺寸
GB/T13007-1991 离心泵效率
GB/T13006-1991 离心泵、混流泵和轴流泵 汽蚀余量
GB/T3216-2005 回转动力泵 水力性能验收试验1级和2级
JB/T8097-1999 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
JB/T8098-1999 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
12 多级离心泵 JB/T8059-1996 高压锅炉给水泵技术条件
GB/T16907-1997 离心泵技术条件(Ι类)
GB/T13007-1991 离心泵效率
GB/T13006-1991 离心泵、混流泵和轴流泵 汽蚀余量
GB/T3216-2005 回转动力泵 水力性能验收试验1级和2级
JB/T8097-1999 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
JB/T8098-1999 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
说明上述标准目前均为现行有效版本。若上述标准进行了修订,应当更换为修订后的新的有效版本的标准(但应注意新旧版本的实施过渡期)。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期内,标准发生较大改变而修订实施细则时,全许办将根据需要组织必要的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
52 企业生产泵产品必备的检测设备,见表3-1、3-2
表3-1 小型潜水电泵、潜水螺杆电泵、污水潜水电泵、井用潜水电泵、微型电泵
序号 名 称 精度要求
1 水(气)压试验设备 ——
2 静平衡装置 ——
3 动平衡机(可替代静平衡装置;潜水螺杆电泵及标准中规定不需做动平衡的产品除外) ——
4 电泵性能试验台 C级(2级)
5 电机绕组耐电压试验设备 ——
表3-2 化工离心泵、塑料离心泵、磁力离心泵、屏蔽离心泵、
石油化工离心泵、热水离心泵、多级离心泵
序号 名 称 精度要求
1 水(气)压试验设备 ——
2 静平衡装置 ——
3 水泵性能试验台 C级(2级)
53 泵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附件2)
54 泵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
541 抽样规则(见表4)及抽样单(见表5 )
5411 抽样基本要求
a抽样应该在企业自检合格(已签发合格证)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b应优先抽取同一单元中产量大的主导产品或结构相对复杂、转速高、功率大的产品作为代表机型。
c抽样地点可以是企业的成品仓库、中转仓库或市场、用户处。
d抽样基数应不少于被抽样品的5倍,但配套动力大于15kW的泵产品抽样基数原则上不少于被抽样品的2倍。
5412 抽取样品数量
为了保证样品的代表性,每个申请单元的抽样数量应不少于表4规定
表4 泵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规则
序号 申请单元名称 抽样数量
1 小型潜水电泵 QY系列、QS系列、Q系列、QX系列、QD系列、QDX系列等
≤3kW、>3~11 kW、>11 kW
按系列和功率档次分别各抽取1种规格2台产品进行检验
2 潜水螺杆电泵 QG系列、QGD系列等
≤3kW、>3kW
按系列和功率档次分别各抽取1种规格2台产品进行检验
3 污水污物潜水电泵 WQD系列、WQ系列、QW系列、QZ系列、QH系列等
≤55kW、>55~22 kW、>22 kW
按系列和功率档次分别各抽取1种规格2台产品进行检验
4 井用潜水电泵 QJ系列、QJR系列、QJD系列等
≤175mm井径、>175~250mm井径、>250mm井径
按系列和井径范围分别各抽取1种规格2台产品进行检验
5 微型电泵 WB系列、WBZ系列、WBX系列等
≤15kW
按系列和功率档次分别各抽取1种规格2台产品进行检验
6 化工离心泵 IH系列、CZ系列、XL系列、IJ系列、AF系列等
≤15kW、>15~30 kW、>30kW
按系列和功率档次分别各抽取1种规格2台产品进行检验
7 塑料离心泵 FS系列、FSF系列、FY系列、SZ系列等
≤15kW、>15~30 kW、>30kW
按系列和功率档次分别各抽取1种规格2台产品进行检验
8 磁力离心泵 CQ系列、MCN系列、CZB系列等
≤15kW、>15~30 kW、>30kW
按系列和功率档次分别各抽取1种规格2台产品进行检验
9 屏蔽离心泵 P系列、CPW系列、CN系列等
≤15kW、>15kW
按系列和功率档次分别各抽取1种规格2台产品进行检验
10 石油化工离心泵 AY系列、ZA系列、ZE系列、SJA系列、DSJH系列等
≤30kW、>30~75 kW、>75kW
按系列和功率档次分别各抽取1种规格2台产品进行检验
11 热水离心泵 IR系列、R系列、GDR系列、PRW系列等
≤15kW、>15~30 kW、>30kW
按系列和功率档次分别各抽取1种规格2台产品进行检验
12 多级离心泵 D系列、DG系列、DF系列、LG系列等
≤75kW、>75~250kW、>250kW
按系列和功率档次分别各抽取1种规格2台产品进行检验
5413 泵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按照表5格式填写
表5 泵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
企业名称
(盖公章) 联系电话
抽样地点 邮政编码
抽样情况 产品名称
样品规格
抽样基数 抽样数量
生产日期 抽样日期
样品编号
封样情况 (应包括封样地点、封样部位等信息)
—— 姓名(签字) 单 位 职 务
抽 样 组
人 员
企业参加
抽样人员
样品送达
验收情况
说 明 1.此表一式四份,一份企业留存,一份随样品送检测单位,一份交审查部,一份报审查中心。
2. 请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样品送到
542 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5421潜水电泵、微型电泵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依据如表6-1所示:
表6-1
序号 检验项目名称 检验判定依据标准及条款 检验方法依据标准及条款 缺陷
分类 备 注
1 过载保护 GB103958-200667 GB/T12785-2002 A 需要外配过载保护装置的产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书中写明。
2 接地措施 GB103958-2006611
JB/T4376-2002423 GB103958-2006611
JB/T4376-2002423 A 井用潜水电泵需在使用说明书中写明特殊使用场合的接地要求。
3 绝缘电阻 GB103958-200666
JB/T8092-2006410
JB/T5118-200147
CJ/T3038-199568
GB/T2818-2002411
JB/T8645-199748
JB/T5415-20004102
JB/T4376-2002418 GB103958-200666
JB/T8092-2006410
JB/T5118-200147
CJ/T3038-199568
GB/T2818-2002411
JB/T8645-199748
JB/T5415-20004102
JB/T4376-2002418
GB/T12785-20026 A
4 电泵引出电缆 GB103958-200669
JB/T8092-2006416
JB/T5118-2001414
CJ/T3038-1995615
GB/T2818-2002425
JB/T8645-1997414 GB103958-200669
JB/T8092-2006416
JB/T5118-2001414
CJ/T3038-1995615
GB/T2818-2002425
JB/T8645-1997414 A 不考核微型电泵
5 安全标志 GB103958-200692
GB10396-20064~10 GB103958-200692 A
6 定子绕组耐电压 GB103958-200666
JB/T8092-2006412
JB/T5118-200149
CJ/T3038-1995610
GB/T2818-2002413
JB/T8645-1997410
JB/T5415-20004103
JB/T4376-2002413、414 GB103958-200666
JB/T8092-2006412
JB/T5118-200149
CJ/T3038-1995610
GB/T2818-2002413
JB/T8645-1997410
JB/T5415-20004103
JB/T4376-2002413、414
GB/T12785-200214 A
7 使用说明书
安全内容 GB103958-200651、10
GB99691-1998: 47 GB103958-200651、10
GB99691-1998: 47 A
8 泵规定点效率 JB/T8092-2006: 33
JB/T5118-2001: 33
CJ/T3038-1995: 654
GB/T2816-2002: 33
JB/T8645-1997: 33
JB/T98041-1999: 3 GB/T12785-2002
GB/T3216-2005 A 小型潜水电泵、潜水螺杆电泵、污水潜水电泵和微型电泵考核机组效率;井用潜水电泵考核泵效率。
9 电动机效率 GB/T2818-2002: 44 GB/T12785-2002 A 仅适用于井用潜水电泵
10 汽蚀余量 JB/T5415-2000: 323
JB/T98041-1999: 3 GB/T3216-2005:11 B 仅适用于微型电泵
11 规定点流量、扬程 JB/T8092-2006: 33、46
JB/T5118-2001: 33
CJ/T3038-1995: 653
GB/T2816-2002: 33
JB/T8645-1997: 33
JB/T5415-2000321
JB/T98041-1999: 3 GB/T12785-2002
GB/T3216-2005:64 B
12 电泵输入功率、泵轴功率 JB/T8092-2006: 33、45
JB/T5118-2001: 44
CJ/T3038-1995: 652
JB/T98042-1999: 315
GB47061-1998101 GB/T12785-2002
GB/T3216-2005
GB47061-199810 B 小型潜水电泵和微型电泵考核输入功率;污水潜水电泵考核泵轴功率。此项不考核潜水螺杆电泵和井用潜水电泵
13 功率因数 JB/T8092-2006: 48
JB/T5118-2001: 45
CJ/T3038-1995: 661
GB/T2818-2002: 44、49
JB/T8645-1997: 46
JB/T4376-200244、49 GB/T12785-2002
GB/T1032-1985
GB/T9651-1988 B
14 电动机定子的温升限值(温升) JB/T8092-2006: 49
JB/T5118-2001: 46
CJ/T3038-1995: 67
GB/T2818-2002: 410
JB/T8645-1997: 47
JB/T4376-2002411 GB/T12785-2002 GB/T1032-2005
GB/T9651-1988 B
15 电机内腔或泵体的水(气)压试验 JB/T8092-2006: 417
JB/T5118-2001: 417
CJ/T3038-1995: 618
GB/T2818-2002: 417
JB/T8645-1997: 415
JB/T5415-200047
JB/T98042-1999: 34 JB/T8092-2006: 417
JB/T5118-2001: 417
CJ/T3038-1995: 618
GB/T2818-2002: 417
JB/T8645-1997: 415
JB/T5415-2000542
JB/T98042-1999: 45 B 微型电泵做泵体水气压试验;其他潜水电泵做电机内腔水气压试验。
16 堵转温升 GB47061-1998: 197 GB47061-1998: 197 B 仅适用于微型电泵
17 堵转转矩/额定转矩 JB/T8092-2006: 48
JB/T5118-2001: 45
CJ/T3038-1995: 662
GB/T2818-2002: 45、49
JB/T8645-1997: 46 GB/T12785-2002 C 不考核微型电泵
18 堵转电流/额定电流 JB/T8092-2006: 48
JB/T5118-2001: 45
CJ/T3038-1995: 665
GB/T2818-2002: 48、49
JB/T8645-1997: 46 GB/T12785-2002 C 不考核微型电泵
19 标牌 JB/T8092-2006: 71
JB/T5118-2001: 71
CJ/T3038-1995: 911
GB/T2816-2002: 711
GB/T2818-2002: 61、62
JB/T8645-1997: 71、72
JB/T5415-2000: 811
JB/T98042-1999: 611
JB/T4376-2002: 71、72 JB/T8092-2006: 71
JB/T5118-2001: 71
CJ/T3038-1995: 911
GB/T2816-2002: 711
GB/T2818-2002: 61、62
JB/T8645-1997: 71、72
JB/T5415-2000: 811
JB/T98042-1999: 611
JB/T4376-2002: 71、72 C
5422 耐腐蚀泵、高温泵和高压泵(指化工离心泵含液下泵、塑料离心泵、磁力离心泵、屏蔽离心泵、石油化工离心泵、热水离心泵、多级离心泵等)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依据如表6-2所示:
表6-2
序号 检验项目名称 检验判定依据标准及条款 检验方法依据标准及条款 缺陷分类 备 注
1 规定点效率 GB/T13007-1991: 2 GB/T3216-2005: 64 A
2 规定点汽蚀余量 GB/T13006-1991: 9 GB/T3216-2005: 11 A 液下泵无此项
3 使用说明书
安全内容 GB99691-1998: 47 GB99691-1998: 47 A 仅适用于磁力离心泵
4 水压试验 JB/T8059-1996: 52
GB/T16907-1997:633 JB/T8059-1996: 52
GB/T16907-1997:633 A 仅适用于多级泵
GB/T3215-1982: 42 GB/T3215-1982: 42 适用于石油化工
离心泵
GB/T5656-1994: 631 GB/T5656-1994: 631 不适用石油化工离心泵和多级离心泵
5 规定点流量、扬程 GB/T5662-1985: 2 GB/T3216-2005: 64 B 适用于化工离心泵、磁力离心泵、屏蔽离心泵
JB/T8688-1998: 3 适用于塑料离心泵
GB/T3215-1982:43 适用于热水离心泵
GB/T3215-1982:43 适用于石油化工
离心泵
JB/T8059-1996:53
GB/T16907-1997:634 适用于多级离心泵
6 振动 GB/T5656-1994: 32 JB/T8097-1999: 4和5 B 适用于化工离心泵、磁力离心泵、屏蔽离心泵、热水离心泵
GB/T3215-1982: 253 适用于石油化工
离心泵
JB/T8059-1996: 443
GB/T16907-1997:634 适用于多级离心泵
JB/T8688-1998:513 适用于塑料离心泵
7 噪声 GB/T5656-1994: 63、25 JB/T8098-1999 B 适用于化工离心泵、磁力离心泵、屏蔽离心泵、
热水离心泵
GB/T3215-1982:43 适用于石油化工
离心泵
JB/T8059-1996: 444
GB/T16907-1997:634 适用于多级离心泵
JB/T8688-1998:514 适用于塑料离心泵
8 轴封检查 GB/T5656-1994: 413 GB/T5656-1994: 413 B 适用于化工离心泵、塑料离心泵、热水离心泵
GB/T3215-1982: 212 GB/T3215-1982:212 适用于石油化工
离心泵
JB/T8059-1996: 49、631
GB/T16907-1997:413 JB/T8059-1996
GB/T16907-1997:413 适用于多级离心泵
9 机组运转
试验 GB/T3216-2005: 54 GB/T3216-2005: 54 C 适用于化工离心泵、塑料离心泵、磁力离心泵、屏蔽离心泵、热水离心泵、石油化工离心泵、多级离心泵
10 标牌 GB/T5656-1994: 414 GB/T5656-1994 C 适用于化工离心泵、塑料离心泵、磁力离心泵、屏蔽离心泵、热水离心泵
GB/T3215-1982: 51 GB/T3215-1982 适用于石油化工
离心泵
JB/T8059-1996: 81 JB/T8059-1996 适用于多级离心泵
543 样品检验判定方法
按照质量特性的重要性程度将不合格分为A类不合格、B类不合格和C类不合格。检验判定方法见表7:
表7
项目类别 A B C
样本数(n:每台检验项目数) 2×n 2×n 2×n
不合格判定数r 1 2 3
样品经检验后A、B、C类不合格数分别小于不合格判定数r者,或者A类、B类不合格数均为0而C类不合格数为3时,样品检验结论为×××企业生产的××型泵样品通过检验,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检验合格。
样品经检验A、B类不合格数大于或等于不合格判定数r、或者C类不合格数大于不合格判定数r者,样品的检验结论为×××企业生产的××型泵样品经检验不符合有关标准,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检验不合格。
6 证书和标志
61 证书
611 生产许可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生产许可证证书载明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产品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其中,生产许可证副本中载明产品明细,包括产品单元名称、产品系列、功率或井径范围。
明细打印格式一般为申请单元名称(企业产品名称)所在系列与获证规格段。示例多级离心泵(锅炉给水泵)DG系列>75~250kW。其中括号内的企业产品名称若属于以下情况时则被免去a、明显夸大功能(如高效、万能等),b、未被证实的功能(如防爆、耐磨等),c、与申请单元名称一致或基本一致(如污水潜水泵、污水污物潜水电泵等)。d、其他不宜或不必加括号的情况。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证证书还载明与其一起申请办理的所属单位的名称、生产地址和产品名称。
612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生产的,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重新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613 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需要增加产品单元、产品规格时,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办理。符合条件的,换发生产许可证证书,但有效期不变。
6131 企业获证后,增加新申请单元的产品,应按照本实施细则41~44的程序规定执行。
6132 企业获证后,如增加同一申请单元内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的功率、井径超出限定范围时,应按照41条款的规定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增加系列规格范围申请,同时由企业选定的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对于证书的发证时间超过18个月的要重新组织实地核查和产品抽样检验。
6133 泵产品原采用一个单元一张证书方式打印,现企业申请增单元或增规格时,应将该企业的所有证书(包括正本、副本)一并收回,按一企一证的方式重新发证。有效期取原证书中最短有效期,保留该证书的证号。
614 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当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及技术要求发生较大改变时,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将适时修订本实施细则,组织必要的补充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
615 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较大变化的(包括生产地址迁移、生产线重大技术改造等),企业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审查部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重新组织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
616 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而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未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在变更名称后1个月内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生产许可证名称变更申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企业名称变更材料之日起5日内将上述材料上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的书面审核,报送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批准,国家质检总局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变更的决定。对于符合变更条件的,颁发新证书,但有效期不变。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617 企业应当妥善保管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证书遗失或者毁损,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补领生产许可证申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企业补领生产许可证材料之日起5日内将上述材料上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618 企业申请更名、迁址和遗失补证时,应将原来的全部证书(包括正本、副本)一并收回,按照新的一企一证的方式重新发证。除迁址外,其他情况证书有效期不变。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的书面审核,报送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批准,国家质检总局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补领的决定。对于符合条件的,颁发新证书,但有效期不变。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619 集团公司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新增所属单位需要与集团公司一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新增所属单位审查合格后,换发生产许可证证书,但有效期不变。
62 标志
621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自准予许可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在其产品外表面或标牌中或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质量安全”英文(Quality Safety)字头(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QS标志由企业自行印(贴)。可以按照规定放大或者缩小。
生产许可证编号为XK06-003-×××××。其中,XK代表许可,前两位(06)代表行业编号,中间三位(003)代表产品编号,后五位 (×××××)代表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
622 具有法人资格的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单独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其产品外表面或标牌中或说明书上应当标注所属单位的名称、住所和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所属单位和集团公司一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应当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分别标注集团公司和所属单位的名称、住所,以及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或者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住所和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623 委托加工企业必须按照备案的标注方式,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进行标注。
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或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委托企业不具有其委托加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以及被委托企业的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7 委托加工备案程序
71 委托企业申请备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711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的产品;
712 申请委托加工备案产品涉及产业政策的,应符合产业政策有关要求;
713 已签订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证,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
72 被委托企业申请备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721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产品;
722 已获得生产许可证;
723 已签订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证,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
73 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分别向其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提出备案申请,并分别提交以下备案申请材料
73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一式二份;
732 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33 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34 公证的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
74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收到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之日起5日内,进行必要的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8 收费
81 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27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生产许可证收费包括审查费(含证书费、差旅费和资料费)、产品检验费和公告费。
82 审查费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19号文《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生产许可证审查费为每个企业2200元,同一次审查时每增加一个产品单元加收审查费440元。审查费由企业在申请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
83 公告费每个企业400元。公告费由获证企业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
84 产品检验费由企业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费[1996]1500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核定73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标准向检验机构交付。如国务院物价管理部门出台新的收费办法或调整收费标准,则自物价管理部门的文件下发之日起,按新规定执行。
85 费用的收取方式按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19号文《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86 所属单位和集团公司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凡经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的所属单位以及集团公司应当分别缴纳审查费和产品检验费,公告费按证书数量收取。
委托加工备案不得向企业收费。
9 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
91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 服务经济建设大局;
92 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93 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94 恪尽职守,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
95 认真学习、努力实践,不断提高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等业务素质;
96 廉洁正直,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贪赃枉法;不刁难企业、妨碍企业的正常经营;不借办事之机,吃、拿、卡、要、报;
97 精神饱满、热情服务、谦虚谨慎、文明待人,不推诿、扯皮、拖沓、应付,树立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良好的形象。
98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秘密。
10 附则
101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102 本实施细则由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解释。
103 本实施细则自2006年12月20日起实施,原实施细则作废。
附件1
泵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
1.国家工业泵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熊家岗路28号
邮政编码110026
电 话024-25546865, 25546610
传 真024-25546610
联 系 人孙素萍(024-81662081,13940565452)
电子信箱yuan5518@vip163com
2.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 址北京市德胜门外北沙滩一号
邮政编码100083
电 话010-64882637
传 真010-64873702
联 系 人林纪恩
电子信箱txs@caamsorgcn
3.机械工业排灌机械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镇江)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内
邮政编码212013
电 话0511-8791510、8780285、8780283
传 真0511-8780285、8791510、8780283
联 系 人施卫东
电子信箱WDshi@ujseducn
4.湖南省水力机械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青园路163号
邮政编码410004
电 话0731-5623388
传 真0731-5016000
联 系 人张奇志(13808478406)
电子信箱hnnjs@sinacom
5.农业部水泵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地 址重庆市永川萱花路257号
邮政编码402160
电 话023-49835278,49835248
传 真023-49835158
联 系 人杨懿
电子信箱cqnjjdlh@onlinecqcn
6.山东省泵类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桑园路19号
邮政编码250100
电 话0531-88623868
传 真0531-88623868
联 系 人张波
电子信箱sdnjz@163com
7.国家场上作业机械及机制小农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千峰北路71号
邮政编码030027
电 话0351-6272129,6261353,6287108
传 真0351-6261322
联 系 人高太宁
电子信箱sxnjjdz@vipsinacom
8.河北省泵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75号
邮政编码050051
电 话0311-83016146,88606643
传 真0311-88606643,88606635,
联 系 人曹可力
电子信箱hbsbjz@sinacom
9.国家排灌及节水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天都路33号
邮政编码230601
电 话0551-7132029
传 真0551-7132029、7118469
联 系 人孙平德(13505510814)
电子信箱sjadyx@yahoocomcn
10.河南省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政六街5号
邮政编码450008
电 话0371-65683339
传 真0371-65683339
联 系 人徐惠萍
电子信箱xuhp2@publiczzhacn
11.上海市机电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闸北区万荣路918号
邮政编码200072
电 话021-56652624 021-56653254
传 真021-56652624
联 系 人汤长鸣
电子信箱jdjczx@onlineshcn
12.浙江省机电产品质量检测所
地 址杭州市储鑫路17号
邮政编码310015
电 话0571-88027660,88022551
传 真0571-88027861
联 系 人姜耀林,何朝辉
电子信箱jdjcs@zjimeccomcn
13.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9号
邮政编码110004
电 话024-23893553
传 真024-23996587
联 系 人刘刚
电子信箱inszjy@yahoocomcn
泵产品检验机构检测能力一览表
序号 检验单位名称 检验产品范围 所在地
流量 扬程 功率 管径
1 国家工业泵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5000m3/h ≤4000 m ≤2200kW φ15~800mm 沈阳
2 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500m3/h ≤600 m ≤200kW φ25~500mm 北京
3 机械工业排灌机械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镇江) ≤10000m3/h ≤200 m ≤400kW φ25~1000mm 镇江
4 湖南省水力机械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 ≤2160m3/h ≤800 m ≤280kW φ15~350mm 长沙
5 农业部水泵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3000m3/h ≤400 m ≤100kW φ15~300mm 重庆
6 山东省泵类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2500m3/h ≤400 m ≤200kW φ10~300mm 济南
7 国家场上作业机械及机制小农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500m3/h ≤400 m ≤200kW φ25~200mm 太原
8 河北省泵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775m3/h ≤250 m ≤150kW φ25~200mm 石家庄
9 国家排灌及节水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3000m3/h ≤1000 m ≤350kW φ20~800mm 合肥
10 河南省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500m3/h ≤640 m ≤110kW φ40~250mm 郑州
11 上海市机电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500m3/h ≤70 m ≤135kW φ80~200mm 上海
12 浙江省机电产品质量检测所 ≤1200m3/h ≤600 m ≤200kW φ15~350mm 杭州
13 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000m3/h ≤400 m ≤250kW φ25~600mm 沈阳
附件2
泵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企 业 名 称
产 品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审 查 日 期
审 查 组 长
审查组成员
企 业 盖 章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实地核查结论的判定原则
1、本办法进行判定核查结论的内容一、质量管理职责,二、生产资源提供,三、人力资源要求,四、技术文件管理,五、过程质量管理,六、产品质量检验,七、安全防护要求共7章26条39款。
2、项目结论的判定
(1)否决项目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否决项目为21生产设施、22设备工装的221款、23测量设备的231款、63出厂检验共4款;
(2)非否决项目结论分为“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其中“一般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的不合格是偶然的、孤立的现象,并是性质一般的问题;“严重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了区域性的或系统性的不合格,或是性质严重的不合格。非否决项目共35款。
3、核查结论的确定原则否决项目全部合格,非否决项目中应无严重不合格且一般不合格不超过8款,核查结论为合格。否则核查结论为不合格。
4、审查组依据本办法对企业核查后,填写《泵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
一、质量管理职责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11 组织
机构 企业应有负责质量工作的领导,应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 1.是否指定领导层中一人负责质量工作。
2.是否设置了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 合格
一般不合格
12 管理
职责 应规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1.是否规定与产品质量有关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
2.有关部门、人员的权限和相互关系是否明确。 合格
一般不合格
13 有效
实施 在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中应有相应的考核办法并严格实施。 1.是否有相应的考核办法。
2.是否严格实施考核并记录。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二、生产资源提供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21* 生产
设施 企业必须具备满足生产和检验所需要的工作场所和设施,且维护完好。 1.是否具备满足申证产品的生产和检验设施及场所。
2.生产和检验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转。 合格
不合格
22 设备
工装 1*.企业必须具有本实施细则52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其性能和精度应能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 1.是否具有本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
2.设备工装性能和精度是否满足加工要求。
3.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合格
不合格
2.企业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应维护保养完好。 检查设备维护和保养计划及实施的记录。 合格
一般不合格
23 测量
设备 1*.企业必须具有本实施细则52中规定的检验测量设备,其性能和精度应能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 1.是否有本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检验测量设备,其性能、准确度能满足生产需要。
2.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合格
不合格
2.企业的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应在检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在用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并有标识。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三、人力资源要求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31 企业
领导 企业领导应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并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 1. 是否有基本的质量管理常识。
⑴了解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对企业的要求(如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等);
⑵了解企业领导在质量管理中的职责与作用。
2. 是否有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
⑴了解产品标准、主要性能指标等;
⑵了解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检验要求。 合格
一般不合格
32 技术
人员 企业技术人员应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并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 1. 是否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
2. 是否掌握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
3.是否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33 检验
人员 检验人员应熟悉产品检验规定,具有与工作相适应的质量管理知识和检验技能。 1. 是否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
2. 是否掌握产品标准和检验要求;
3.是否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
4.是否能熟练准确地按规定进行检验。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34 生产
工人 工人应能看懂相关技术文件(图纸、配方和工艺文件等),并能熟练地操作设备。 1 是否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
2 是否能看懂相关图纸、配方和工艺文件。
3 是否能熟练地进行生产操作。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35 人员
培训 企业应对与产品质量相关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1与产品质量相关的人员是否进行了培训和考核,并保持有关记录。
2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必须持证上岗。 合格
一般不合格
四、技术文件管理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41 技术
标准 1.企业应具备和贯彻《实施细则》41中规定的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 1.是否有《实施细则》中所列的与申证产品有关的标准。
2.是否为现行有效标准并贯彻执行。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2. 如有需要,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应不低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并经当地标准化部门备案。 1.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是否经当地标准化部门备案。
2.企业产品标准主要技术和性能指标不应低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此项不适用
42 技术
文件 1.技术文件应具有正确性,且签署、更改手续正规完备。 1.技术文件(如设计文件和工艺文件等)的技术要求和数据等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2.技术文件签署、更改手续是否正规完备。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2.技术文件应具有完整性,文件应配套。 技术文件是否完整、(包括设计文件的图样目录、零部件明细表、总装图、部件图、零件图、技术要求等和工艺文件的工艺过程卡、工序卡、作业指导书、检验规程等以及部件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各检验过程的检验、验证标准或规程等)。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3.技术文件应和实际生产相一致,各车间、部门使用的文件应完全一致。 1.技术文件是否与实际生产和产品一致。
2.各车间、部门使用的文件是否一致。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43 文件
管理 1.企业应制定技术文件管理制度,文件的发布应经过正式批准,使用部门可随时获得文件的有效版本,文件的修改应符合规定要求。 1.是否制定了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2.发布的文件是否经正式批准。
3.使用部门是否能随时获得文件的有效版本。
4.文件的修改是否符合规定。 合格
一般不合格
2.企业应有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技术文件管理。 是否有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技术文件管理。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五、过程质量管理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51 采购
控制 1企业应制定采购原、辅材料、零部件及外协加工项目的质量控制制度。 1.是否制定了控制文件。
2.内容是否完整合理。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2企业应制定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原、辅材料、零部件的供方及外协单位的评价规定,并依据规定进行评价,保存供方及外协单位名单和供货、协作记录。 1.是否制定了评价规定。
2.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评价。
3.是否全部在合格供方采购。
4.是否保存供方及外协单位名单和供货、协作记录。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3企业应根据正式批准的采购文件或委托加工合同进行采购或外协加工。 1.是否有采购或委托加工文件(如计划、清单、合同等)。
2.采购文件是否明确了验收规定。
3.采购文件是否经正式批准。
4.是否按采购文件进行采购。 合格
一般不合格
4企业应按规定对采购的原、辅材料、零部件以及外协件进行质量检验或者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质量验证,检验或验证的记录应该。 1.是否对采购及外协件的质量检验或验证作出规定。
2.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或验证。
3.是否保留检验或验证的记录。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52 工艺
管理 1. 企业应制定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并严格进行管理和考核。 1.是否制定了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其内容是否完善可行。
2.是否按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2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工装器具等应按规定放置,并应防止出现损伤或变质。 1.有无适宜的搬运工具、必要的工位器具、贮存场所和防护措施。
2.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是否出现损伤或变质。 合格
一般不合格
3.企业职工应严格执行工艺管理制度,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 是否按制度、规程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53 质量
控制 1. 企业应明确设置关键质量控制点,对生产中的重要工序或产品关键特性进行质量控制。 1.是否对重要工序或产品关键特性设置了质量控制点。
2.是否在有关工艺文件中标明质量控制点。 合格
一般不合格
2.企业应制订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并依据程序实施质量控制。 1.是否制订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其内容是否完整。
2.是否按程序实施质量控制。 合格
一般不合格
54 特殊
过程 对产品质量不易或不能经济地进行验证的特殊过程,应事先进行设备认可、工艺参数验证和人员鉴定,并按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操作和实施过程参数监控。 1.对特殊过程(如热处理、铸造等工序)是否事先进行了设备认可、工艺参数验证和人员鉴定。
2.是否按规定进行操作和过程参数监控。 合格
一般不合格
此项不适用
55 产品
标识 企业应规定产品标识方法并进行标识。 1.是否规定产品标识方法,能否有效防止产品混淆、区分质量责任和追溯性。
2.检查关键、特殊过程和最终产品的标识。 合格
一般不合格
56 不合
格品 企业应制订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有效防止不合格品出厂。 1.是否制订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2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是否得到有效控制。
3不合格品经返工、返修后是否重新进行了检验。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六、产品质量检验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61 检验
管理 1.企业应有独立行使权力的质量检验机构或专(兼)职检验人员,并制定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以及检验、试验、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1是否有检验机构或专(兼)职检验人员,能否独立行使权力。
2是否制定了检验管理制度和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2企业有完整、准确、真实的检验原始记录或检验报告。 1检查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是否有检验的原始记录或检验报告。
2 检验的原始记录或检验报告是否完整、准确。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62 过程
检验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按规定开展产品质量检验,做好检验记录,并对产品的检验状态进行标识。 1是否对产品质量检验作出规定。
2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
3是否作检验记录。
4是否对检验状况进行标识。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63* 出厂
检验 企业应按相关标准的要求,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和试验,出具产品检验合格证,并按规定进行包装和标识。 1.是否有出厂检验规定、包装和标识规定。
2.出厂检验和试验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产品包装和标识是否符合规定。 合格
不合格
64 委托
检验 定期检验需要进行委托检验时,应委托有合法地位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1核查委托检验机构的资质证明。
2核查检验报告是否与委托检验机构对应。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65 型式
检验 产品应有有效的定型试验报告,应按产品标准要求执行。企业自行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装置及仪器设备。 1、必须按照申证单元中的系列划分和功率档次提交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定型试验合格报告;
2、企业自行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时,必须具备能够完成相关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型式试验项目(如噪声、振动、泄漏量等等)的检测装置及仪器设备。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七、安全防护要求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71 安全
生产 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并实施。企业的生产设施、设备的危险部位应有安全防护装置,车间、库房等地应配备消防器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进行隔离和防护。 1是否制定了安全生产制度。
2危险部位是否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3车间、库房等是否配备了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内。
4是否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行隔离和防护。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72 劳动
防护 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防护培训,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 1是否进行了必要的安全生产及劳动防护培训;
2是否提供了必要的劳动防护。
3员工的生产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泵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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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编
产品名称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申请单元名称(企业产品名称)、系列、规格范围
核
查
结
论 审查组根据《泵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对该企业进行了核查,共计核查出
一般不合格项目 款、严重不合格项目 款、否决项目 款。
经综合评价,本审查组对该企业的核查结论是 。
(注核查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审查组长
年 月 日
核查组织单位(章)
年 月 日
审
查
组
成
员 姓名(签字) 单 位 职称(职务) 核查分工 审查员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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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核查项目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其中否决项目 审查组对企业不合格项目的综合评价
1 质量管理职责 (款) (款) 核查
项目 不合格
审查组长
年 月 日
2 生产资源提供 (款) (款)
3 人力资源要求 (款) (款) 21
4 技术文件管理 (款) (款) 221
5 过程质量管理 (款) (款) 231
6 产品质量检验 (款) (款) 63
7 安全防护要求 (款) (款) —— ——
总 计 (款) (款) (款)
注否决项中如有不合格,在对应位置打×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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